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自动取样钻、高速锯一体机及其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自动取样钻、高速锯一体机及其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025-ZB11173)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自动取样钻、高速锯一体机及其他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根据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建设需求需要采购自动取样钻、高速锯一体机等设备,包括:
主要内容:
高速带锯床 1台
取样钻及定制钻头 1台
机械臂 1台
称重设备(2T,精度0.3%) 1台
铝包 1套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或依据招标方现场需求按通知到货,现场组装调试30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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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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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9-16 00:00:00.0至2025-09-21 00:00:0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