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县级执法装备特色化配备项目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县级执法装备特色化配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6000.00 元
最高限价:1536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请登录) 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县级执法装备特色化配备项目 1 项 153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4.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0:00 至 2025年09月23日 0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