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中医药产业文化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
项目地区:云南
招标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白药中医药产业文化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白药中医药产业文化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编号:XM2024A015-012/C53A00W25001496
2.3 项目概况:云南白药中医药产业文化园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既有建筑 / 设施始建于 20 世纪 90 年代,现在项目既有建筑基础上对原有建筑、设施进行扩充改造,总改造用地面积为 27477.72 平方米,总改造建筑面积为 41058.52 平方米。通过现代化、商业化运营,未来成为云南省中药材展示中心、集线上线下交易的平台,并配套打造中医诊疗体检、健康药房、药膳美食、直播基地、养生保健、共享办公等多元服务功能的综合产业园。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 10 台 1.25 吨客梯(其中 3 台为观光电梯),1 台 1.6 吨客梯,完成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保养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制造(或采购)、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成品保护(运输保护、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之前的保护)、现场安装(含特种设备监检工作)、设备吊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检验(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及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期服务等,同时协助使用单位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 项目工期:总工期 105 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不得大于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完成电梯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并取得相应合格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两年保养服务。
2.6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苑路 51 号云南白药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
(1)设备质量标准: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2)安装质量标准:满足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7588.1-2020)或企业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200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 等标准及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验收。
2.8 质保期:电梯项目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不少于两年。质保期间由中标单位负责所安装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电梯年检,电梯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根据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电梯六大核心部件不少于五年质保(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各投标人须作出实质性承诺)。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2.1 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证书;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和 CNAS 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 (含修理)】资质证书。
3.2.3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2.1 条中对产品制造商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未完成新老证书换班的,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对应的新许可级别进行认定。
3.2.4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授权);同品牌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 3 个单项合同,每个单项合同包含 8 台及以上电梯供货安装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2022 年 - 2024)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函①。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 “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及 “失信被执行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刑事案由” 进行查询),以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查询并提供招标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3.6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收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 年 0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4.2.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4.2.2 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邮件标题必须以 “项目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命名,邮件正文中必须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收到对公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3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