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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8 浏览次数:3

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09-18

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商丘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DZB-2025-131

2、项目名称: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7000.00元  最高限价:427000.00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11商丘市中心医院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427000.00427000.00

5、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范围(内容):免疫组化机、心肺复苏机一批的采购安装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协议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绿色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产品以及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提供核心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若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会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919日至20250925(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09309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0930900(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