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2025-2026 学年食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2025-2026 学年食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8.50206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2025-2026 学年食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2025-2026 学年食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2025-2026 学年食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2025 年 1 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 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025 年 1 月至今至少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如身份证、护照等);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如身份证、护照等);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七、其他
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 9:00-12:00,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获取。如需线上获取,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 / 本,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