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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8 浏览次数:1

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MGYC-2025-ZC-DXWXGH

2、项目名称: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预算(元)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1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00,000.00维修更换工程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电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工程):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第3条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或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3、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