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综合监视系统机上软件加载设备国际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综合监视系统机上软件加载设备主要用于综合监视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机上软件加载。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7-2540SCCZQ106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综合监视系统机上软件加载设备国际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综合监视系统机上软件加载设备 2套 主要用于综合监视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机上软件加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中综合监视系统机上软件加载设备的制造商(集成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制造商(集成商)直接出具的授权书;
2)制造商(集成商)关联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关联公司指制造商控股或被控股公司,或与制造商从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关联关系证明);
3)制造商授权的区域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需提供有效的区域经销商证明材料);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层级为支行,则本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机构可以为该支行及其所隶属的上级分行(营业部)和总行(营业部),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层级为分行(营业部),则本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机构可以为该分行(营业部)及其所隶属的上级总行(营业部);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账号和编号的说明文件;或相关银行出具的能够证明其银行基本账号的有效说明文件,证明其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满足以上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9-2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9-2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0-14 1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