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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27 浏览次数:15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418.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套/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分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永磁旋振治疗仪


3



29.40


-


2


双极电切镜


1



38


-


3


口腔数字印模仪


1



48


-


4


牙周袋深度探测仪


1



23


-


5


体外人工肺膜


1



160


-


6


麻醉系统


1



60


-


7


心电监测


10



40


-


8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1



19.80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