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HY
2.项目名称: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3.最高投标限价:1243600元(壹佰贰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不分包,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国产/进口
1 蒸汽灭菌器 1 国产
2 超低温保温箱 1 国产
3 生物显微镜 1 国产
4 显微镜物镜(2.5倍) 4 国产
5 显微镜相机 1 国产
6 显微镜低倍物镜适配器 4 国产
7 产后康复治疗仪 1 国产
8 病历夹车 2 国产
9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14 国产
10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4 国产
11 生活护理车 7 国产
12 超声探头 1 国产
13 输液泵 15 国产
14 医用压缩式雾化泵 13 国产
15 软室内镜运转车 1 国产
16 手术器械(骨科手术) 1 国产
17 数显梅毒旋转仪 1 国产
18 荧光生物显微镜 2 国产
19 陪侍椅 14 国产
20 器械柜 2 国产
21 治疗车 4 国产
22 医用冷冻柜 3 国产
23 医用低温冰箱 1 国产
24 肠内营养泵 3 国产
招标范围包括所供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采购 要求、技术要求及所应达到的其他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 准;
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 的强制性标准;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 毕,且符合使用条件;
3.供货地点:(请登录)
4.质保期:两年(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 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 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 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 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四、獲取招標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9月25日 至 2025年9月30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