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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楼增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09-28 浏览次数:13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楼增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XYC-CG-2025-02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楼增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污水处理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楼增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楼增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回执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6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2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2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