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二期(轨道巡检机器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商磋商采购-2025-54)
项目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二期(轨道巡检机器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二期(轨道巡检机器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豫工商磋商采购-2025-54
三、采购项目金额:(最高限价) 伍拾壹万捌仟圆整(¥:518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五、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详情:
序号设备(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轨道巡检机器人套1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包段划分:共1个包段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8、验收条件及标准:1.按货物分批送货到后,由货物生产商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完成,由采购人按要求组织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也须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与采购人、采购人员本采购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 30下午15: 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时必须携带:“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资质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5时0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