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公共机构停车场充电桩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WZYY-GC-20252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岳阳楼区公共机构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32.04万元,招标人为岳阳市岳阳楼区汇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岳阳楼区梅溪街道、金鹗山街道街道(乡)53处公共机构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82个,其中240KW直流充电桩22个,120KW直流充电桩153个,内容包括:场地整理、充电桩购置及安装、场地供配电设施改造,新增智慧管理系统、广告位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岳阳楼区公共机构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阳楼区公共机构停车场充电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2、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明确本项目的牵头人,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5.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或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申请人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