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以旧更新设备采购7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以旧更新设备采购项目-7包
预算金额:68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8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1
景购2025B000100437
DR机采购
1
台
1700000
2
景购2025B000100438
DR机采购
1
台
1700000
3
景购2025B000100439
彩超
1
台
1650000
4
景购2025B000100440
彩超
1
台
1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10月 9 日至2025年 10 月 16 日(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