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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09 浏览次数:1

河南省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5.874963万元,招标人为伊川县鑫源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心配高压配电工程、1#区域配电室高低压配电工程及电缆等,具体要求详见图纸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9日22时30分到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