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锅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东临省道S776,西邻琼海街,南邻珠江路,北邻草原东路;位于S776省道4公里+400米处
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16日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第一台机组投产时间2028年5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时间2028年7月。工期24个月+2(若工期发生变化,则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
信息技术服务费
(元)
锅炉设备
本工程采购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一次再热锅炉成套设备(含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SCR脱硝装置、低省附件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东临省道S776,西邻琼海街,南邻珠江路,北邻草原东路;位于S776省道4公里+400米处,项目所在地;
交货期:第一台锅炉及附属设备2026年5月开始首批次交货,2027年7月前完成交货,第二台锅炉及附属设备2026年6月开始首批交货,2027年8月前完成交货。以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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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锅炉设备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2个及以上国内火电燃煤项目的锅炉供货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