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R2025ZBHWO86)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8.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质要求:无。;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18 09:00:00到2025-10-24 17:00:00。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7 09:30:00。
六、开标时间:2025-11-07 09:30:00。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2025ZBHWO86;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85000元;
最高限价:585000元;
采购需求: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质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