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江山学校2025年采购一批理化生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10-20
受新郑市江山学校的委托,就新郑市江山学校2025年采购一批理化生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江山学校2025年采购一批理化生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LZB-2025-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6675.8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采购一批理化生地实验室仪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7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2025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3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代理机构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