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交车报废项目
吉林省2025-1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交车报废项目。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交车报废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ZW-2025057
2.3招标范围:回收40辆报废公交车(详见第五章报废资产明细表)。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日内完成40辆公交车报废回收并提供车辆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作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响应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附“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响应人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响应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人。
5.5当有效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