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吉林省 2025 - 10 - 21
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采购人所需长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HC - JLZB - 2025 - 671
2.3 采购内容:长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
2.5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服务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货物、服务扣除比例为20%,工程扣除比例为10%。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其他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五)供应商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上述网站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08:30 - 11:30,下午13:00 - 16: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供应商公告中“(3)其他资格要求”中所有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