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摄像头、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沙湾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施工二标段项目-摄像头、自动化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6.28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沙湾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施工二标段项目-摄像头、自动化设备采购的全部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沙湾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施工二标段项目-摄像头、自动化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沙湾市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施工二标段项目-摄像头、自动化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特定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9时00分;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