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老挝北本项目环保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老挝北本水电站项目需要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1批。招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北本水电站位于湄公河上游河段,老挝北部乌多姆赛(Oudomxay)省北本(Pak Beng)县境内,在北本县城上游约14km处,距离首都万象620km,距离中国磨憨口岸258km。北本电站采用“右岸船闸+右岸泄洪冲沙闸+左岸厂房”方案为基本枢纽布置格局方案。最大坝高为67.0m,坝顶长度为910.2m,电站装机容量为16台单机容量为57WM的灯泡式水轮发电组,总装机容量912MW。
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 注
1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160m3/d
3
台套
2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50m3/d
3
台套
3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20m3/d
1
台套
注:报价应包含项目现场设备安装和技术指导及培训费用。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
4、交货地点:磨憨口岸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所供货物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买方开票通知要求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交货满6个月,买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函后1个月内支付卖方70%货款。
质量保函: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退还质量保函。
7、质保期:设备投运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持有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供货时,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资料及产品零件图册等一切必要的技术资料。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160m3/d及以上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2台套(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0月31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