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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改造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23 浏览次数:3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改造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2025-037

2.项目名称: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改造装饰项目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工程地点: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院内

5.最高限价:80.9842万元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成交阶段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外省市建筑企业应按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23日至20251029日(现场获取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现场领取: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报名地点。

-邮箱获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发送后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会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3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113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