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察学院雁塔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雁塔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3,87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含消防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3)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允许分包(装修部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