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 **一、招标条件**
本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87.04万元,招标人为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数量:一批;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各项软件的售后维修服务期1年,期满后合同终止;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采购预算:¥870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零肆佰元整)。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肇庆市
- **七、其他**
三、项目名称: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数量:一批;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各项软件的售后维修服务期1年,期满后合同终止;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采购预算:¥870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零肆佰元整)。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承诺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线上报名:投标人应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采购代理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