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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27 浏览次数:1

通化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10-2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1106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LQS-2025-1104

2. 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3. 最高限价:32.3万元;

4. 采购需求: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标准 |

| 医疗设备 | 1|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备案;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的上述材料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51024-20251030

2.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午8:30-11:00及下午13:30-16:00时,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缴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以上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不限)。

3.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应答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614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511061400时(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 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