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和园 1 号楼大堂电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 2025-10-27
本项目大连和园 1 号楼大堂电路维修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733-25184694)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磋商工作,现委托我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 “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大连和园 1 号楼大堂电路维修项目。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 1 家供应商,负责大连和园 1 号楼大堂电路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3 项目性质:工程。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5 工期:计划 45 日历天。1.6 项目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高能街 20C。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 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2022 年 7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不少于 1 个合同额不低于 12 万元的类似电路维修或安装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 年 7 月 1 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 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 /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书面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2.8 供应商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9:00 至 11:30,11: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4.2.1 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同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采购代理编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采购代理编号),提交电汇底单扫描件并登记备案。
4.2.3 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磋商会议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进行,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至少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会。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