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新区第一小学劳务派遣及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10-27
商丘市梁园新区第一小学劳务派遣及设备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商丘市梁园新区第一小学的委托,就商丘市梁园新区第一小学劳务派遣及设备维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CH-2025-1001
2.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新区第一小学劳务派遣及设备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控制价:就餐学生中餐餐费的35%;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内容: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包括学校食堂中餐的食材下单、食材进场平行检查、食材加工、中餐制作、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现场管理、食堂内保洁服务、劳务运行管理、食堂设施更新维护维修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单位经营评价为满意的予以续签);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能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人员、设备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税收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需显示查询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竞争性磋商公告“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资料。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