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九中学2025年班级多媒体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11-03
长春市第九中学2025年班级多媒体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FDGS-JLHN23158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第九中学的委托,现对长春市第九中学2025年班级多媒体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业务。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中学2025年班级多媒体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预算:¥200000.00元;
2.3 磋商范围:采购多媒体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5 交货地点:长春市第九中学;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信誉承诺书);
3.3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投标;
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6 拒绝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供应商应是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入驻商家,并具有在网上超市供货的能力。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领取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入驻商家,并具有在网上超市供货的能力。
4.2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