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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液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4 浏览次数:3

关于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液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25-11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液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36万,招标人为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液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液

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家属院(原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骑马山路民警集资楼家属院)液压驱动式机械停车设备联动安全防护门等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2日10时3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8时30分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报名)。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