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昌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QCGL20251022
1.2项目名称:吉林省昌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集装袋平缝机、集装袋双针链锁缝纫机、集装袋出料口专用电脑花样缝纫机、集装袋吊环吊带一体机、集装袋清洁机、箱式液压打包机、集装袋、吨袋小打包机(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玉潭镇天新路南门院内一车间;
1.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1.8.质量标准:符合安全级标准,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有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信誉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
2.7.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投标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2.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