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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六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1

肃州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六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肃州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包)

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最高限价:1240000.00元


采购需求:心电监护仪40台,心电除颤仪40台,DR1台,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肃州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分8个标包,各投标单位只能对此采购项目其中一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 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