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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心血站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1

东营市中心血站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5-11-06

东营市中心血站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Y2025-45

项目名称:东营市中心血站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万元

最高限价:49.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完成供货、安装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须提供)。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1107日至20251113日,每天08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将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二份在公告期限内进行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009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112009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