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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3

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QSZB2025-110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金额:5302122.19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承载系统、网络系统、终端接入安全、安全接入边界、视频汇聚平台、服务及配套支撑及业务软件等。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软件的开发、部署、验收。

7、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6、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8、其他要求:

(1)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

3、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所有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