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砖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L2025110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砖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海城新韵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砖机设备(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砖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砖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7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