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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7 浏览次数:1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HTC-HW-2025-14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HTC-HW-2025-1460

2.3招标范围:颗粒活性炭采购(详见技术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厂家授权);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同时提供以

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一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备卫生管理部门颁布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6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