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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人民医院产后康复、胃、肠镜清洗工作站、经颅超声电疗仪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2

夏县人民医院产后康复、胃、肠镜清洗工作站、经颅超声电疗仪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夏县人民医院产后康复、胃、肠镜清洗工作站、经颅超声电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28000


最高限价(元):102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夏县人民医院产后康复、胃、肠镜清洗工作站、经颅超声电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磁刺激仪1台、产后康复治疗仪1台、氦氖激光治疗仪1台、胃、肠镜清洗工作站各一套、经颅超声电疗仪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一类备案凭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9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