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主体服务效能提升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主体服务效能提升咨询项目
2、项目编号:AHTY-SQ-11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采购控制价:450000.00元;
5、服务内容:市场主体服务效能提升咨询(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月内完成。
7、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的单位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料。
3、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加磋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