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锦恒招字(2025)第74号
2.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0000.00元
5.最高限价:24000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碘分析仪1台,i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曲靖市。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