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ZBDL-202544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2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标段。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本次共采购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成人)、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儿童)和1台牙科综合治疗椅(全麻),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