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水文水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十四五”水文水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会以渝发改农经〔2025〕5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级补助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标段重庆市巫山县、黔江区、铜梁区、梁平区、奉节县、江津区、綦江区、长寿区、渝北区、潼南区、巴南区;二标段渝北区、万州区、黔江区;三标段渝北区;四标段渝北区、万州区;五标段渝北区、万州区;六标段万州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站1处(巫山县槐花水文站),改建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梁平区银河水文站、奉节县明水水文站),国家基本水位站7处(黔江区小南海水位站、江津区中山水位站、江津区现龙水位站、綦江区羊市水位站、渝北区中洞水位站、长寿区渡舟水位站、铜梁区东郭水位站),国家基本雨量站2处(巴南区一品雨量站、潼南区潼南雨量站),地市级水文巡测基地3处(渝北、万州、黔江水文巡测基地),省级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1处(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水文应急监测能力改造),省级水质监测中心1处(重庆市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改造),地市级水质实验室1处(万州水文监测中心水质实验室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
一标段:约467.00万元;二标段:约1755.00万元;三标段:约665.00万元;四标段:约344.00万元;五标段:约704.00万元;六标段:约69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新(改)建水文站点,新建中小河流水文(位)站1处,改建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国家基本水位站7处,国家基本雨量站2处,实验室保障维修1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保障维修、水文设施土建、水文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二标段招标范围:渝北、万州、黔江水文巡测基地能力提升,地市级水文巡测基地3处(渝北、万州、黔江水文巡测基地),包括但不限于水文巡测基地管理和调度平台、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需提供水文巡测基地管理和调度平台源代码),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三标段招标范围:市水文总站水文应急监测能力改造,省级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1处(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水文应急监测能力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四标段招标范围:重庆市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万州水文监测中心水质实验室改造项目(常规监测类仪器设备购置安装),中心/万州水质实验室全自动红外测油仪、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等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24台(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五标段招标范围:重庆市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万州水文监测中心水质实验室改造(生态类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中心/万州水质实验室梯度PCR仪、凝胶电泳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荧光定量PCR仪、藻类分类检测仪、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BOD全自动检分析仪等生态类仪器设备的购置及安装10台(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六标段招标范围:万州水文监测中心水质实验室改造,万州水质实验室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及安装23台(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各标段交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
2.7 标段划分:6个标段。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是所投本标段内至少一种核心水质设备的制造商。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所投本标段内至少一种核心水质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标段招标核心水质设备是指: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ICP-MS)、智能试剂主柜(普通型)、智能试剂主柜(带冷藏),(下同)。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全部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按最高限价从高到低排列为二、五、六、三、一、四标段评标序号,由同一组评标委员会评标,并按二、五、六、三、一、四标段序号顺序依次评标。经评审,如果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只保留序号最靠前的(即限价最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其它标段中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依序递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5-11-18 23:59:59(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3 09: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