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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3

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XJHS-202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202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

最高限价:12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新生儿听力筛查仪1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否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251112日至20251117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1119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11191030(北京时间)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