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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西安长安北路支行智慧设备采购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西安长安北路支行智慧设备采购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领先国际广场1、2层。采购内容包括智能显示屏等电子化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1.2 技术要求


1.2.1 本项目按国家现阶段技术规程规范、兴业银行营业网点装修设计标准手册及设计要求进行定制和验收,智能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行内验收达到优良。


1.2.2 签订合同开工许可后60天内完成;保修期不少于36个月。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到楼层)及安装完毕,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2.3 所有产品须提供全新现货,正品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安装我行指定操作系统。采购设备应提供至少3年质保,并免费提供对现有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的接入及调试工作。若信息发布系统调整,亦应配合接入与调试。


1.2.4 安装调试完毕后要求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配套培训服务,对设备巡检不低于一季度一次。


1.2.5 若电子屏后期位置调整,需提供免费拆装调试等服务。


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 具备智慧设备销售及安装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ISO相关认证证书),依法成立,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且有意愿与本行开展合作,企业成立3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经营正常,可稳定提供服务。


1.3.2 具备2022年(近三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光大、民生、平安、华夏、广发、宁波、江苏、上海、北京、南京]分行级/或其子公司开展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3.3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1.3.4 与采购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5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 企业需在西安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1.3.7 需取得京东方或海康威视原厂授权。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含)年,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在项目当地应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

四、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5-11-12 08:38;

寻源截止时间:2025-11-19 23:59;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