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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ZBAY-2025-034

2、项目名称: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4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政府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期:15日历天

5.4质保期:2年

5.5标段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需附查询截图。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安阳市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

4.售价:5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安阳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