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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标段9:主厂房化学加药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标段9:主厂房化学加药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9:主厂房化学加药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三年(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7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发生因其所供货设备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1.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商业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国内应具有不少于3份在600WM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成功投运的主厂房化学加药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不包括机组投运后的改造业绩),其中须至少包含1份在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上的成功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技术参数、交货日期、投运时间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22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