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莲花主变电站/换流站供电系统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采购标段2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莲花主变电站/换流站供电系统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莲花主变电站/换流站供电系统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广州市从莲花至万胜围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40.00%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6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工程(万胜围~莲花)全线采用6辆编组A型车,最高设计时速为80km/h,线路起于海珠区万胜围站,终于番禺区莲花站,全长约18.0km,为全地下敷设,设8座车站,换乘站4座,平均站间距2.6km。全线设置1座车辆段,为莲花车辆段,在莲花车辆段内设一座莲花主变电站/换流站。本工程采用AC110kV-AC33kV/DC±35kV集中供电方式,牵引供电采用直流1500V架空刚性接触网供电方式,动力照明采用DC±375V。
招标内容 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及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1套,详见用户需求书
工期(交货期) 暂定2026年6月,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10.7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拟投设备(指DC±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母公司)。注: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母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业绩(类似设备是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换流设备),并需提供采购合同,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合同签署或验收的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3.1.3 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无 3.1.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④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3家,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拟投设备(指DC±35kV柔性直流换流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母公司)的成员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业绩(类似设备是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换流设备),并需提供采购合同,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合同签署或验收的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12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02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02 09:0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