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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5003T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

人为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36-ZB2025003T;

1.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采购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提供企业价值评估、股权价值评估、房地产/土地等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服务等,入围投标人家数3家;

1.4合同履行期限:5年;

1.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承诺)。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产评估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包括:

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

2)三年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

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和公告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承诺函

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

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3.3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采购需求:采购评估机构入围服务商,提供企业价值评估、股权价值评估、房地产/土地等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服务等,入围投标人家数3家;

1.4合同履行期限:5年;

1.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承诺)。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产评估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包括:

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

2)三年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

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和公告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3.3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