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电缆线)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11-1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AGC-20251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电缆线),招标人为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电缆线)
- 2.2项目编号:ZAGC-20251101-3
- 2.3招标内容:电缆线,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5交货期:实际供货中,按招标人约定时间,将全部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应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营业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须是潜在投标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9本项目招标允许投标人对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多个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可兼中,前序项目中中标则不再参与后续项目候选人排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汇总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分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 (1)企业营业执照;
- (2)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投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