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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4 浏览次数:3

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504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旨在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天津市第——五中学提供学生操场安装安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五中学网络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1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可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140900分到202511211700

获取方式:可线上获取。汇款后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联系人及电话、收件地址发送至邮箱。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本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7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70930

开标地点:天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