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芒市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梯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梯改造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电梯改造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Z2501954B050319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有含税招标控制总价872600.00元。
2.5采购内容: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客梯及附楼餐厅客梯采购及安装工作,其中主楼客梯2部,附楼餐厅客梯1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6项目实施地点:瑞丽新凯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供货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8质保期:电梯从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低于3年;(主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核心5大件质保不低于10年。免
费维保不低于3年。
2.9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为生产商制造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有效证件;如生产厂家已换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须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效证件。
3.2.2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有效证件;如投标单位已换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许可项目须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电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有效证件;如生产厂家已换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效证件。(注: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履约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责任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涉及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1天以内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4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6税收社保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合法有效的缴税税收证明文件和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后连续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足三个月的应做出说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提供承诺书);
3.7.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发布公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左边导航栏点击”项目管理”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报名”后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接收招标文件);③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办理缴纳文件费用、开具发票事宜。费用缴纳完成后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6.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德宏州芒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