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医院麻醉科高频电刀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YNYX-2025-08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民县人民医院麻醉科高频电刀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民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民县人民医院麻醉科高频电刀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富民县人民医院;
2.3招标范围:完成富民县人民医院麻醉科高频电刀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招标规模:9.3167万元
2.5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交货:
2.6设备主机质保≥2年;终身维护。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
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时
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汇款。)。
5.3本项目接受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及
文件费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1)xx公司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2)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14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